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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大新:湖北省生育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裴大新:湖北省生育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裴大新 文章来源:中国人口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0 10:26:48

 

裴大新:湖北省生育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中国人口网     
   

    一、全省生育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特色和初步经验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初,为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结合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人口计生委提出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3月6日,省人口计生委以鄂人口委[2006]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3月14日,湖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座谈会在荆门市召开;4月18日,在东湖宾馆召开7个省级生育文明建设试点县(市、区)座谈会;4月19日,召开湖北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总结表彰暨生育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十一五”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和《湖北省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考核评估方案(试行)》。此后,我省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

    省委省政府对开展这项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十一五”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鄂发[2006]12号)明确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2006]18号)强调,“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开展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到2010年,全省20%的县、30%的乡、40%的村达到生育文明先进单位建设目标,600万农户达到生育文明示范户建设目标”;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89号)提出,“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大力开展以‘新农村、新农民、新家庭、新风尚’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和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实施生育文明建设幸福家园推进计划,采取综合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省委、省政府还在鄂文[2006]66号关于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了省直有关部门在生育文明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并从去年开始列入省直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内容。

    省委、省政府有关综合部门和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省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省人口计生委联合发文,专门就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围绕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建设五大生育文明,广泛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大力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深入开展“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评比创建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鄂新农办[2007]2号);省委组织部在坚持对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干部提拔晋升等各项评选表彰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工作的带动和指导;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及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了职责范围,并联合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检查督办;省财政今年安排生育文明建设省级预算资金100万元,等等。

    国家人口计生委对我省开展生育文明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先后在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发展人口文化事业研讨会、全国关爱女孩行动培训会上进行介绍、交流和推介;中国人口报、中国人口网对我省开展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安排部署及所取得的初步成效进行了连续报道。

    去年以来,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对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和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进行了大量宣传报道,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办了“走向生育文明、建设幸福家园”等专题栏目,为这项活动在全省的蓬勃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到目前,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已在全省广泛开展。省级生育文明试点县(市、区)已由去年的7个扩展到今年的20个,并涌现出一批生育文明建设先进乡镇、示范村(社区)和生育文明示范户。今年初,省里命名表彰了10个生育文明示范村(社区)。各市(州)也选择了一批县(市、区)、乡(镇、办)和村(社区)进行试点,没有列为省市试点的单位也积极主动地开展这项活动。

    据初步统计,列为省市试点的县(市、区)已达55个;试点乡镇272个;试点村居720个,生育文明建设活动已在全省80多个县(市、区)开展起来,“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逐步实施,全省已表彰19000多个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户。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六大行动”中,共出台各种政策措施5869条,开展服务活动63172次,提供技术帮助32123人次,提供借贷876.2万元,捎助资金1869.8万元,捐赠生产、生活类实物223.2万件,使272937户计划生育家庭受惠,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一个响亮的口号——“走向生育文明,建设幸福家园”,正在荆楚大地上唱响;一项富有生命力的事业——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正在全省深入展开。

    (二)主要特色

    我省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以及“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和“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紧密联系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联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方针和目标,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的愿望和实际需求,紧密联系建设全面小康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本思路,着力整合资源,继承创新,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鲜明的时代特色。

    一是适应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着力于人口计生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的创新,把经常性的人口计生工作上升到新型生育文化和现代生育文明的高度,体现了先进性特点。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历史性转变,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逐步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注重人口安全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处罚多生,向激励按政策生育,综合运用思想教育、依法行政和利益导向相结合转变;从单纯抓计划生育向正确处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转变。

    社会主义生育文明体现了人类自身再生产的一般规律,反映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目标,提出通过生育文明建设,实现观念先进、行为自觉,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优美,群众满意,进而实现生育观念文明、生育行为文明、生育管理文明、生育科技文明、生育服务文明和生育制度文明,进一步提升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层次和境界。

    二是生育文明建设适应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依法治国、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于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体现了时代性特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平,政府职能逐步由主抓经济发展转向社会公共服务,“政治人”转向“经济人”、“单位人”成为“社会人”。生育文明建设着力于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的细胞建设,开展“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评比活动,以计划生育好为基础,实现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勤劳致富好,建设文明幸福家庭,通过夫妻和谐、子女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乡村和谐实现社会和谐。

    三是生育文明建设适应广大群众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求知、求富、求美、求乐的现实需求,着力于为广大群众谋利益,为计划生育家庭求实惠,体现了群众性特点。

    计划生育家庭为贯彻基本国策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一些家庭由于实行计划生育而致富,但是也有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的家境令人十分担忧。根据我们典型调查推算,计生特困家庭占当地家庭总数的2%,占当地计生家庭总数的6%;10%的计生家庭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20%的计生家庭面临各种困难。

    大力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让计划生育家庭及子女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让计划生育家庭和子女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使广大干部群众受教育,这是生育文明建设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生育文明建设适应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要求,着力于过程与目标的统一,着眼长远,重在建设,体现了实践性特点。

    开展生育文明“三级联创”,建设生育文明幸福家园,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千百万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和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活动。开展“三级联创”,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动群众,集中民智,携手共创。这不仅是生育文明建设群众性和实践性的生动体现,也是保持这项活动生机与活力不竭的源泉。

    五是生育文明建设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着力与新农村建设结合和配合,体现渗透性特点。

    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五项基本要求中,每一项都包含了生育文明建设的内容,无论是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居环境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改善,都离不开人口的控制和发展。

    可以说,新农村建设任务的方方面面,都与生育文明建设紧密相连。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有机融合在一起,不仅丰富了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也进一步拓展了生育文明建设的载体。

    (三)初步经验

    全省各地在生育文明建设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尤其是省、市、县各试点单位舍得精力,舍得投入,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初步探索出各具特色的经验。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各地在生育文明建设中,坚持围绕人口计生工作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发展事业的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生育文明建设,以人为本,发展和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构建和谐家庭;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促进农村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维护人口安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服务中改善和提升人口计生干部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宜都市各生育文明试点村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围绕柑橘、茶叶、养殖等农村主导产业,不断完善优惠政策,激励广大计生家庭带头发家致富,建设幸福家园。武当山特区八仙观村注重用生育文明促茶农生活富裕,用生育文明创建带动新农村建设,使过去“一穷二散”的村成为山区“少生快富”的典型。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确定标准。

    各地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宜昌市编制了《宜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人口发展与生育文明建设规划》,制定了全市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分期创建目标,确立了以构建“五大体系”和“2311”示范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框架。随州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生育文明建设“春雨行动”的意见》,并制定了2007年度生育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及生育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估细则。钟祥市启动生育文明建设项目时,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已经审议定稿,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对新农村建设规划进行了重新修订,增补了生育文明建设的内容。各地立足当地实际,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地制定生育文明建设方案、创建标准和评估体系,认真落实考评细则的要求,不断加大检查督办的力度,使生育文明建设既有规模声势,又扎实有效。

    三是坚持宣传倡导,营造氛围。

    全省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大讨论和大宣传活动。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省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在杨有旺主任示范带动下,深入基层就开展生育文明建设问计于民。春节后又组织专班到宜昌、襄樊、随州、黄冈等地调研。同时,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开展“走向生育文明,建设幸福家园”书记、市长访谈,在全省开展生育文明建设大讨论、“东风杯”征文、生育文明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

    去年,全省共有456篇文章参与讨论,在国家和省级十大新闻媒体上发稿1250篇。今年上半年,在各类媒体上共发稿4812篇。江岸区在汉口江滩建成“走向生育文明、共创幸福家园”百米长廊,在百步亭社区建成占地1万平方米的高标准生育文化园。樊城区沿316国道建90华里宣传长廊,在城区醒目位置制作16块大型喷绘宣传画。当阳市为服务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生育文化环境,采取了“八个一”的措施;玉阳办事处三里港村投入6万元,建设村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图书室、服务室、户外宣传栏,把生育文明纳入村规民约,制作宣传画1400份,发到农户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坚持齐抓共建,群众参与。

    各地都成立了“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形成了开展“三级联创”、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的合力。汉川市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以小额低息贷款方式为1200多个计生困难户提供生产帮助;农业部门提供种苗、信息和技术,帮助410多个计生农户改建了沼气池;民政部门帮助1400户计生特困家庭改建危房,城乡2350户计生户被优先纳入低保,工商、劳动就业等部门帮助20000余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到企业就业。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评比创建,吸引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各级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齐抓共创,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是坚持整合资源,普惠优先。

    在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过程中,各试点村把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普惠政策、资金和资源,优先用于计划生育家庭,让计划生育家庭在新农村建设中先行一步。当阳市两河镇群丰村在“五改”试点时,起初打算选择一般家庭作为扶持对象,在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过程中,改变原来的方案,重新选择了计划生育女儿户优先进行试点,每户在国家补贴800元的基础上村委会再扶持1000元,帮助他们开展“五改”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到今年6月底,在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中,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救助29049户特困计生家庭,扶持23232户“三难”家庭,支持64443户“四缺”家庭,关爱72175户计生女孩家庭,奖励了64557户少生快富家庭。

    洪湖市洪林村、嘉鱼县官桥八组都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村级党组织“十面红旗”单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他们就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近年来,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除给计划生育家庭全部办理养老保险外,在子女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又出台了不少奖励补助措施,真正做到了“少有所育、老有所养”。

    六是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指导。

    从去年初启动生育文明建设活动以来,全省各地深入开展基线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出适合本地特色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开展不同类型的试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切实做到创建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带动一批,整体推进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二、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

    生育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丰富,要求很高,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引导生育文明建设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工作方案。

    各地开展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实施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开展“五星级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户”创建评比活动,都必须要深入调查研究本地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计生家庭基本情况和需求等方面情况,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状态和实际需求,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订切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创建规划、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规划和措施要经过项目论证,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力求目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具有先进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创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创,整体推进。

    生育文明建设的关键在县(市、区),重点在乡(镇、街办)、基础在村(组、社区)。关键在县,就是县委、县政府要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生育文明建设中来。要以县为单位,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监督检查,制定有关政策和制度规范。

    生育文明建设的重点在乡,就是乡镇作为国家最基层的一级政权,乡镇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和生育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乡镇党委要加强领导,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制定和组织实施全乡镇生育文明建设计划,协助指导各村生育文明创建工作,搞好服务。

    同时,要抓好乡镇直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生育文明创建工作。基础在村(组),就是要在村组一级打牢生育文明建设的基础,把生育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家庭,落实到每一个人。县、乡、村三级在要根据在生育文明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

    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是生育文明建设的中心内容,是生育文明建设区别于人口计生其它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志,是生育文明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也是在生育文明建设中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重要举措。

    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进一 步明确指导思想。就是要为计划生育家庭办好事办实事,让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教育。

    二是要进行需求调查和宣传倡导。各地要以村为单位,对计划生育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制定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和措施。要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和培训措施,营造舆论氛围。

    三是要按照“普惠优先”的原则,深入开展“六大行动”。按照特困家庭、“三难”家庭、“四缺”家庭、计生女孩家庭、少生快富家庭、生育文明建设示范家庭等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分别落实相应的目标措施,扎扎实实为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从最弱势家庭和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优先解决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典型和示范效应。

    (四)开展“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

    “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是建设生育文明幸福家园的重要目标,是生育文明建设的一项细胞工程,只有每个家庭达到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标准,新农村和全社会的生育文明创建目标才能实现。因此,要按照“计划生育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勤劳致富好”的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标准,广泛发动农村每一个家庭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生育文明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中来。要以农户为主体,制定“五星级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户”创建计划,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新农村生育文明幸福家园建设。

    (五)加强检查督办,严格考核评比,表彰先进。

    开展评比表彰是检验推进计划项目周期完成情况的重要环节,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各地要制定和完善生育文明“三级联创”、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和“五星级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户”的考核评价标准,增强考核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奖惩机制,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省里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要有20%的县、30%的乡、40%的村达到生育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600万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户的创建目标。各地要结合实际确立各自的目标,采取得力措施稳步推进。要坚持标准,严格考核验收。

    三、讲究方法,务求实效

    中央《决定》是指导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生育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在生育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生育文明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争取领导,横向协调。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和参与。要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重心下移,面向基层。开展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和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最终走向生育文明,是一项群众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各项创建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基层,把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基层,把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化解在基层;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

    建议市、县、乡各级各部门领导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抓一批生育文明建设试点、示范点和联系点,帮助基层逐村逐户制定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指导实施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人口计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更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和计生协会组织的作用,依靠他们宣传发动和组织带领群众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活动。

    (三)虚实结合,注重实效。生育文明建设活动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结合的创建活动,不是单纯的“乡风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是一项精神的和物质的共建行为,精神创建和物质创建必须并重,不可偏废。

    在开展生育文明建设活动中,要把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在开展生育文明幸福家园六大推进行动的同时,要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选择性地开展文明新风活动、家庭关怀活动、子女教育活动、家庭和谐活动、幸福家园活动等五大主题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解决群众物质生活困难的同时,加强从精神层面的引导,使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育文明同步发展。

    (四)整合资源,普惠优先。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最根本的措施就是整合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源和力量,实行“普惠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和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就是要吸引各方面关注,争取各方面大力支持、优先开展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行动、“三难”家庭扶持行动、“四缺”家庭支持行动、计生女孩家庭关爱行动、少生快富家庭奖励行动、生育文明示范家庭表彰行动等六大推进行动。

    (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地要围绕生育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好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在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创”活动中,县是关键,起规划、部署、指导、督办作用;乡是重点,起组织、协调、引导和服务作用;村是基础,把生育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与新农村建设措施相结合,具体抓落实;户是落脚点,生育文明创建成效最终要在新农民的观念、行为上体现出来。要在创建活动中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到今年底,各试点县要有60%以上的乡镇、村开展这项活动。

    (六)典型示范,总结提高。生育文明建设是一项新的实践和探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学习和借鉴,需要各地在建设过程中培养典型,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要善于发现好的创建思路、模式和方式方法,总结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先进事迹,培养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等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对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要建立完善创建档案管理制度和报表制度,及时汇总分析进展情况,总结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制订整改和提高的措施,促进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作者系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作者:裴大新  新闻来源湖北省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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